2019湖南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該怎么做?有哪些注意點?
成功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企業應該怎么做呢?在未來有效期三年內,企業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1)及時遞交上一年度企業發展情況報表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在其資格有效期內應每年5月底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報送上一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
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企業累計兩年未按規定時限報送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由認定辦公室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在"上海科技網"、"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2)接受有關部門監督
對已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有關部門在日常管理過程中發現其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提請認定辦公室復核。復核后確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由認定辦公室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通知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稅收優惠。
屬于對是否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除(五)款外)、第十七條、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情況的企業,按《認定辦法》規定辦理;屬于對是否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五)款產生異議的,應以問題所屬年度和前兩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與同期銷售收入總額之比是否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五)款規定進行復核。
(3)發生變更需提交變更申請
重大變更
高新技術企業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應在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向認定辦公室報告,在"上海科技網"上提交《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并將打印出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申請表》與相關證明材料報認定辦公室,由認定辦公室負責審核企業是否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
非重大變更
企業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重大變化,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的,由認定辦公室在"上海科技網"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認定辦公室重新核發認定證書,編號與有效期不變,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公示有異議的或有重大變化的(無論名稱變更與否),由認定辦公室按《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核實處理,不符合認定條件的,自更名或條件變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4)遷入本市需取得證明材料或重新認定
整體遷移
外省、市、自治區認定機構管理區域整體遷移到本市的高新技術企業,須向認定辦公室提交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及本市工商等登記管理機關核發的完成遷入的相關證明材料,完成整體遷移的,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和《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繼續有效,編號與有效期不變。由認定辦公室給企業出具證明材料,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部分搬遷
外省、市、自治區認定機構管理區域部分搬遷到本市的高新技術企業,由認定辦公室按照本辦法重新認定。
(5)發生以下三種情況之一將被取消資格
1、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行為的;
2、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3、未按期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重大變化情況,或累計兩年未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的。
澤信知識產權提醒:對被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企業,由認定辦公室通知稅務機關按《稅收征管法》及有關規定,追繳其自發生上述行為之日所屬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
所以,即使企業被成功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也千萬不能掉以輕心,謹記競為優服為您整理的這5大注意點,才能更好地享受到國家給予的稅收優惠和其他各項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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